【文书房】
《裴元郎遗物清册》
立 卷 · 天宝六年三月十七 · 共 1 章
卢侍御 · 洛阳城第 1 章
裴元郎遗物清册 从裴元郎书房中搜出以下物品: 一、书信三封:裴元郎写给洛阳县尉的密信,内容为『举报裴府账目不清,请官府查证』。信未发出,压在书匣最下层。 二、裴家布庄账册一本:裴元郎私下抄录的布庄账目,有多处用朱笔批注『疑有私吞』。所涉银两约计三千两。 三、休书一封:已写就但未用印的休书,上书『裴元郎休妻柳氏,因柳氏不守妇道,有辱门风』。日期为天宝六年三月十二——即案发前两日。 四、柳氏贴身玉佩一枚:在裴元郎枕下发现。玉佩上刻一『柳』字,系柳氏嫁入裴府时的定亲之物。[/clue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