聊斋案牍异闻录·卷宗司
案卷总目汴梁 · 御街绣娘案邸报节抄 · 政和三年三月十日
邸报榜文

邸报节抄 · 政和三年三月十日

立 卷 · 政和三年 三月初十 卯时 · 共 1
邸吏 · 东京 · 大内第 1 章

【邸报节抄 · 政和三年三月十日】   一、诏:着有司严查江南岁贡之弊,凡蚕丝、绢缎质次者,一律退回重贡。   二、江宁府奏:本府去岁租税征齐,谨具册呈报。  三、开封府奏:三月初七夜,御街西 · 柳氏女子溺毙金水河,    初判投河,其兄鸣冤申诉,本府重审中。   四、坊民赵氏产子双胞,方氏献瑞,赐帛五匹。   五、明日大朝会,凡五品以上京官务须到齐。   【邸吏注】卷夹在此,聊备参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