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账证房】
《血书证物》
立 卷 · 万历十一年三月十二 · 共 1 章
赵知县 · 常州府第 1 章
血书证物 死者右拳中纸团,展开后为半纸血书。经仔细辨认,纸上有两个字: 左侧字迹清晰,为一」傅「字,笔画有力,似为死者所写。 右侧另有半字,仅余一撇一捺,似是」入「字偏旁,因血迹模糊难以辨认。 若为」傅「字,则指向傅副帮主。但若那半字为」入「旁,则」傅「字旁加」入「为」傅「之本字,并无他意。然若那半字非」入「而为」阝「旁,则可能为」陈「或」陆「。 纸为宣纸,乃书房中常见之物。墨为松烟墨,与书房砚台内余墨一致。 检验结论:血书确为死者临终所书,但」傅「字是否完整,存疑。[/clue]